
以下均为在下一己之见。
“郭巨埋儿”这个故事的微妙之处在于两个方面,它们导致了这个故事与其说是感人,不如说是荒谬。关于第一个方面,请允许在下讲一个简单的故事。
某人甚孝。其父将死,其人知父好鱼,然贫。出,见贩鱼者,杀之,持鱼归。父食鱼,含笑而暝。
好了,请您看一下这个故事,然后想想看,“某人”和“郭巨”在行为上都可以视为孝吗?
然后再请您想想看,如果两人都可以上二十四孝,那么为了孝可不可以谋杀父亲的仇人?父亲缺老婆可不可以去绑一个回来?如果郭巨可以而某人不可以,那么其中的差别到底在哪里?自己的儿子就不是人?
和二十四孝里其他的故事都不太一样,这个故事试图以一种道德规范压制其他的道德规范。
第二个方面则是:二十四孝里,大部分的故事都还算能解释,或者说只是那种“雷锋式”的拔高。然而到了卖身葬父、噬指痛心和郭巨埋儿(在下甚至觉得老莱子娱亲也勉强可以理解),就出现了一种微妙的宗教故事化的倾向——某人因为遵守了一个道德(宗教)信条,于是他的窘境被奇迹解决了。这样的故事在基督教里也有(以撒)。试想,如果没有那坛“天赐郭巨,官不得夺,民不得取”,等待郭巨的会是什么?他母亲问起儿子的去向来,他又该怎么回答?
以及,即使退一万步,我们认同孝的价值高于一切,我们还是可以问一句:一定要到“埋儿”的地步吗?
往上追到儒家的源头,孔子显然反对无限拔高(如子贡赎人),因为他知道无限拔高的结果就是无限架空,把一种值得提倡的美德变成一根纯粹的打人用的棍子。往下到明清时期,“为了名节饿死亲女”(海瑞)是可以作为黑材料上书的,可见即使在所谓最黑暗的时期,人们也不会觉得某些行为是正常的。
因此在二十四孝的所有故事里,这个是最极端、最宗教化的。
所以,很多人反对的不是“埋儿奉母”背后的孝,而是这个故事本身的荒诞不经,和它反映出的某种扭曲的东西(类似的是“孝感动天”)。这样的故事根本不会有助于推广孝道,相反,它只能培养出三种人:一大批如鲁迅先生般欲做孝子而不敢的人,一批打着孝子名号胡作非为的人,和一小批宗教狂信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