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在有那么多人洗白秦始皇不是暴君?

为什么现在有那么多人洗白秦始皇不是暴君?

现在吹捧秦律,想让秦律背负本不属于它的历史任务的人的比比皆是,我想劝一劝这种人讲话之前先动动脑筋,想想秦律的立场在哪里。商鞅编秦律的目的讲的很明白,一,除"六虱"(商鞅把礼乐、诗书、良善孝悌、诚信贞廉、仁义、非兵羞战,列为毒害国家的“六虱”。),二,弱民以治民,“民愚则易治也”、“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主张“国富而贫治”,整篇秦律,无论大小法律,目的只有一个,让封建统治者更好的统治,分子化家庭,孤立个体,以律立理,以理制民,是一部彻底服务于封建统治阶级的法律,而现在很多别有用心的人通过各种手段挑选秦律中的只言片语,想要引导人认为秦律是一部为人民服务的法律,保障人民生产生活权利的法律,将术和道的关系混淆,将手段和目的之间的关系混淆。秦律的手段确实是超越时代的,其中迸发出的一种理性主义作为"术"而言是值得赞叹的,但秦律的"道"是什么?是商鞅的"除六虱",是"国富而贫治"。这是秦律中一切条款最终所想要服务的最终目的,在这个最终目指导下即使是乍看之下似乎友善并合理的条令其最终结果对秦朝百姓而言影响也只能是负面的。比如孝悌随为商鞅所痛恨的"六虱"之一,秦国却在法律层面高度强调孝悌,这乍看之下相互矛盾,实则不然:秦律在以峻法要求孝悌的同时,还要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家里有两个男孩却不分家的,加倍赋税。这导致大家族大家庭迅速消亡,原子化小家庭爆发式出现,众所周知在没有社保制度的古代,家族制是我国民间个体的最重要也是唯一的保障和壁垒,家族制的崩溃使得原子化小家庭在国家机器面前毫无自保能力,同时商鞅认为让民众保持贫穷才是治国之道,失去家族亲属互相帮助的原子家庭往往浮动于贫困线上,自然会减少甚至取消对长辈的供养,而秦律中对于弃养或不孝罪的量刑主要来自于老人的要求,从死刑到肉刑流放皆可(见《封诊式》《法律问答》),以此引发的矛盾使得秦人的家庭伦理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迅速堕落,使原子化家庭内外交困,最终达成弱民贫民的结果。(后世对秦朝的这个现象也有着认识,汉初政论家贾山明确告诫汉文帝:「秦有一大弊政,乃是“亡养老之义”,汉不可重蹈覆辙。」还是不要再说什么万世用秦典之类没头没尾的话了,历朝历代都会删改前朝法律,汉一朝已经把秦律删改的快认不出来了,逞谈后世)对秦而言,能够承担养老责任的聚族而居,能做到藏富于民的家庭,已被朝廷之变法拆散成为原子化小家庭;而朝廷又无意分担养老责任,那么此时将孝道写入秦律,就成了强迫这些贫弱的原子化家庭,重新承担起整个社会的“养老责任”的一种武器。(所谓"亡养老之义")可以说秦律本身就是由大量这样的因果关系交织成的一张大网,牢牢照在秦庭治下的民众头上,而享受到秦律带来的这个弱民结果的民众对秦律本身自然不可能有什么好感,秦律苛这句话对当时的民众而言不是什么笑话更不是谎言,而是实实在在的痛苦,而秦律作为国家权力的具现,也导致秦庭治下民众对秦庭认可度不高,这也是秦庭高度重视专业军队建设和徭役的原因之一。历朝历代灭国之际,都有起兵者打着光复前朝的名义,唯独秦没有,恐怕秦人自身也是"苦秦久矣"。陈胜吴广时,虽打着拥护作为秦朝继承人扶苏的旗号,但我们知道,扶苏一直以来都对儒家抱有亲近态度,对秦律和李斯赵高等人无有好感,扶苏的怀柔态度和思想在很多方面都和商鞅,始皇的思想相悖,扶苏能够获得当时民众的支持同时意味着民众对扶苏立场的认同。

现在,让我把话说回到那些将秦律奉为圭臬的人身上吧。如果一部法律的诞生目的是护民养民以民为本,那么这样的法律其执行手段越高明,越先进,对历史的影响也就越正面;若一部法律的目的是尽可能通过压榨百姓,削弱百姓来达到维持统治稳固的目的,那么这样的法律其执行手段越高明,越先进,就越遭民众唾弃。虽然封建社会法律始终服务于统治阶级是必然的,但是一个懂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人制定的政策,和一个坚定信仰"有道之国务在弱民"的人制定的政策,必然存在本质的不同,秦之后历朝历代的政策制定,其实都是在从这两句话之间试图找到一个平衡点。那些仅仅因为秦律的手段高明就认为秦律条款的目的纯良乃至鼓吹秦律在社会建设上的"成就"的人,其用心之险恶自不用说,更可悲的是真的有人相信了这一套。上次我居然碰上一个人问我"你从哪里看出来 秦朝奴役了? 从那些 以汉朝开始的史书么?"这问题问的人真是又悲又怒,在我看来他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判断能力,将阶级性,生产关系,与制度匹配的社会生产力全都抛之脑后,秦朝不是奴役者,难道是解放者么?难道秦律的诞生是为了保证秦朝百姓的权利才被编写出来的?而这些人总是喜欢倚仗的,就是认为儒家一定更改了历史记录这种已经近乎癫狂的偏执,明明秦律已经出土,秦朝史料日渐完善,而越是完善的史料就越容易通过现代的理论分析出当年王朝毁灭的社会和制度原因,而令人震惊的是现实中发生的情况完全相反,史料的完善不仅没有带动进一步的史观科普,反而变成了一场接一场几乎反智的狂欢,记住这个时刻吧,我们正在经历人类史上不多见的奇景。

二次编辑:有朋友认为我的评价跑题了,虽说我一开始是看到评论区中有些回复在以秦律为基础发表观点,所以忍不住直抒心意,但我确实是没直接回复题主的问题,有些跑题了,那这里表达一下我对题主问题的看法吧:暴君的定义本身就非常模糊,探讨秦始皇是不是暴君的问题主观色彩非常浓重,这样的模糊导致在评价秦始皇个人的时候必然带入评价者位于现实社会的个人立场,所以这样的问题没有意义,更不可能存在标准答案。我看过不少类似的争执中都有那种“猜测秦始皇在实行某种政策是时心中是什么想法”之类的话语,这实在是。。太玄学了。

我认为嬴政个人的情操,人生经历和应该如何评价秦庭的施政以及其施政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无论秦始皇个人是明智还是暴戾,都改变不了秦朝政府是一个对内严酷对外好战的政府,拥有一套以弱民愚民为目的,肉刑重刑为手段,严苛残暴的官方法律体系的事实。施政是一个宏大并且受多方面影响的体系,个体在其中的影响终归是有限的,即使是权力极大的统治者本人也是这样,他影响不了施政中自己看不见或者想不到的那些部分。历史上不乏明智的人实行了暴戾的政策或者暴戾的人拥有明智的政府这种事。我无从猜测秦始皇施政时的个人想法,但我可以从他推行的政策中知道他建立了一个怎样的政府,从政府推行的法律中知道这个政府对国家和民众的影响。归根结底,评价一件主体的基础视角应该是这个主体做了什么,后果是什么,而不是揣测该主体的道德立场。秦始皇个人的史料相对并不多,我做不到评价他的个人生平,也不愿去做,但我能评价他建立的那个政府,毕竟最后对百姓施政的是以秦律为主体的政府而不是秦始皇个人,百姓们最终要面对的毕竟不是始皇而是秦律和商君书中的统治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