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关于废死的争论已经都集中在暴力犯罪上了,有没有人注意到经济犯罪已经事实上废死了。别的不说,薇娅偷税漏税几个亿,最后不过是罚款而已。
将金钱换算人命的话(别说不能换算,都是有价的),工地上意外死一个人,赔偿金根据地方不同单位不同在百万上下,一个亿就已经够买一百条人命了,偷税漏税几个亿,判个死刑不过分吧?
如果说这是单纯的个人经济犯罪,社会危害不算特别大(毕竟几个亿对国家来说不算多),有一个挪用对抗美援朝老兵赡养金的官员,最后也不过是撤职入狱而已,这么多年下来,谁敢说没有一个老军人因为缺少生活费而生活质量下降,进一步导致生命缩短呢?
不过因为这些犯罪的危害表现出来的不那么明显,已经被人们忽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