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邀!
这种通告辞退并不寻常,一般侵权的企业不会这样做,因为侵权企业是不会给机会劳动者找到告企业的证据。所以辞退的理由是什么?题主请说明一下,才好给你意见。
工资压了三个月,从这点看,已经构成“拖欠工资”,你可以申请仲裁,依法维权,提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企业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工作年限的证明,你可以提交两年前的工资单、银行流水、入职记录、考勤记录等为证。
关于入职到两年前的社保缴纳争议,要去社保局投诉,要求补缴。如果已经不能补缴,那么你可以加入到仲裁申请中,请求补偿现金。
关于名誉权侵权问题,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仲裁不受理,你要和律师讨论,另行在法院提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