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中的DBFOT和BOT的区别?

PPP模式中的DBFOT和BOT的区别?

BOT与DBFOT两种模式的区别在于设计工作,这里的设计工作不应该肤浅的理解为工作的归属问题,比如是项目公司负责设计还是政府方负责设计。应该更深层次的理解,为什么要区分设计工作的归属,设计工作给予项目公司负责的目的在哪里。

个人理解,如果一个项目,特别是经营性偏重的项目,设计成何种造型、结构功能、成本,会对未来负责该项目运营的社会资本产生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财务上、或者是运营难度上,那么设计工作原则上不应该由政府完成,而应该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根据自身优势完成,对于政府只需要监管社会资本是否按照政府方要求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公共产品或者服务。

举个例子1,某政府要建设一个航空博物馆,丰富城市的精神文化,建成后场馆由社会资本负责运营,依靠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收益收回投资,作为政府希望该博物馆建设成为一个复古风格的场馆,但是作为社会资本却希望建设成为一个现代风格的场馆,这样更有利于其吸引客流,从而对整个项目的收入产生积极的影响。那么该项目原则上设计工作应该由社会资本完成。

举个例子2,某地政府要建设一个污水处理厂,用以处理某工业园区内的工业污水。该污水可以选择A、B、C三种工艺进行处理,均可达到污水排放标准。此时作为政府提前决策,采用A工艺进行设计,并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社会资本使用A工艺。项目完成招标后,社会资本按照政府要求使用A工艺完成项目建设,但在运营中发现,该工艺运营成本较高,且运营管理难度较大,给社会资本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那么该情况下,原则应该由社会资本负责项目的设计。

当然对于地方政府,往往担心设计工作交由社会资本后会无法控制投资,所以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可以采用DBFOT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