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摊贩应不应该合法化?

流动摊贩应不应该合法化?

上周刚打完的辩论赛就是这个辩题,我担任反方四辩,我们抽到的持方是“当今中国流动摊贩不应该合法化”。我们双方都承认流动摊贩有许多优点,也面临许多社会问题。正方认为合法化就是要颁给他们营业执照,划一个经营区域给他们,目的是为了便于管理。而我们作为反方则要证明,合法化后并不会比现状更好,可能还会更糟糕。以下是我的结辩稿。

流动摊贩是否要合法化的问题,其实就是如何协调小贩、国家和普通市民之间利益的问题。我方坚持认为当今中国流动摊贩不应该合法化,并不是要把流动摊贩“一刀切”,而是反对用代价高、收效小的办法来解决问题。况且还无法真正解决问题。

第一,流动摊贩合法化 增加了流动摊贩成本。流动摊贩的收入大部分都不高,以广州为例,流动摊贩平均月收入不到1000元。合法化后,登记注册费,工商管理费,各种税收以及基层管理人员形形色色的灰色收入,使其成本大大增加,利润大大压缩,他们如何负担得起?他们还有多少生存空间?你们到底是在为他们好,还是在赶人呢?

第二,我们仅仅是立下法令,发一张营业执照,就能解决这些社会问题吗?

首先是“占道经营”问题。合法化后,他们仍是街边小贩。占道经营指的是“占用城市公共道路进行买卖”。我们来看一下,他们为什么要占道经营?因为那里人流量大。而合法化后,就算是划定了一个经营区域,他们仍会到原来人流量大的地方摆摊,仍无法解决占道经营的问题。

其次是“假冒伪劣产品和食品安全”问题。合法化后,你们要如何监管食品材料的来源呢?况且流动摊贩大部分素质低下,他们可能都不知道哪些材料是不能用的。合法化后,街边小贩仍然无法避免扬尘等问题,即使他们想提供安全卫生的产品,也是有心无力。

最后是“城管与小贩冲突”的问题。把流动摊贩合法化后,城管则称为执法人员。而欺压摊贩的低素质的城管则会称为低素质的执法人员,他们仍以原来的方式管理摊贩,换汤不换药,这样真的能解决城管与小贩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吗?况且合法化就是在鼓励流动摊贩的存在,城管的工作量也会大大增加。

第三,合法化的可操作性不强。

对方辩友对合法化太过理想化了,让我们来算一算。

首先,截至2009年,已统计的流动摊贩就有3000万人,到现在更多。这3000多万人全部成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准入门槛是否太低?如果无需付店租、水电费,就能合法经营,赚取利益,那还有多少人愿意开店?流动摊贩的人数将会大大增加。人数过于庞大,工商体系根本无法负荷,这会导致有法律但无法真正落实。

其次,对方辩友说要划一个经营区域,但却忽略了地少人多的问题。

最后,国际公认,流动摊贩的合法化管理需要很高的城市发展水平。就中国现状而言,除了北上广深4个一线城市,大部分城市都达不到合法化管理的需求。且我国没有相应的司法力量来完成这一工作。

综上,合法化劳民伤财,却无法真正解决社会问题,不仅多此一举,还会令民众大失所望。

对方辩友太过理想主义,只期望法律的强制性,一有什么问题就要立法。但法律也是有局限性的,不是万能的。并且,法律作为最后的底线,不应轻易使用。况且在流动摊贩的问题上,合法化并不能从根源上真正解决问题。

如今,我们面临社会问题,必然要积极面对。但我们要保持理性,寻找核心问题,不要采用代价高且收效小的办法,否则只会是灾难,而不是救赎。

因此,我方认为,当今中国流动摊贩不应该合法化。

比赛结束后,评委有一句话说得很好:“政策类辩题就像盖房子,正方不停地盖,反方不停地拆。”

其实正方确实是比较难的,他们除了要说明合法化的优点,还要提出政策,告诉我们可行性。而反方则无需提出政策,只要驳斥他们的政策没有用就行了。可惜正方始终没有说清楚他们到底要如何“把流动摊贩纳入工商管理体系”,纳入体系后又要如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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