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论是主动辞职,还是被动优化,离职时的未休年假工资和年终奖是最容易被公司克扣的两笔钱;
不少打工人会遇到这种套路,公司规定“年假不休、来年作废”,但申请年假的时候压根就不给批,硬生生拖到过期作废;
今天就来讲未休年假该拿多少补偿?从来没休过带薪年假,最多能追几年?
正 文
一、带薪年休假的天数怎么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 3 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 3 条规定: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法定年假5天;
满10年不满20年,法定年假10天;
满20年,法定年假15天;
人社部在《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明确:
此处的“累计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在所有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总和,包括不同单位的工作时间及依法视同工作的期间(比如服兵役、待岗期等);
并且“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不仅限于同一单位,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就是说,只要在合理过渡期内入职新单位,就不会中断连续工作的时间!
注意:
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年,带薪年假按比例折算(向下取整),多休的部分不用补;
比如在本单位只工作了6个月,折算后可享带薪年假2.5天,如果一天没休过,离职时可以主张2天的未休年假补偿,如果提前把年假休完了,公司无权要求扣回。
二、没休的年假能拿多少补偿?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 10 条规定:
用人单位经员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天数少于应休天数的,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 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此处的“日工资”≠基本工资,而是指剔除加班费后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21.75天;
员工只用提供社保缴费年限、劳动合同等证据,证明自己的累计工作年限即可,至于是否休过年假?实际休了几天?举证责任全在公司,证明不了就得按200% 的工资标准,额外向员工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
如果连续两年都没休过年假,公司最少要补10天两倍工资!按月计薪天数 21.75 天来算,一个月工资稳稳到手!
三、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的仲裁时效
虽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 5 条中明确了:
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825号建议的答复》中再次重申:
明确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属于劳动报酬,适用特殊申请仲裁时效规定,即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更好保障劳动者维护带薪休假权利;
甚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第 5 条:
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加班费的仲裁时效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院也想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把未休年假工资定性为劳动报酬,适用特殊仲裁时效确定下来,但最终没在《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中出现…
实践中,只有少数地区能全部支持未休年假工资,大多数地区仅适用1年仲裁时效,最多支持离职前两年的未休年假工资;
注意:
若员工因本人原因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年休假,事后又主张未休年假工资的,将不予支持。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