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不太懂,但是,杨光毅这个敏感词的敏感词的自首,足够抵消这个敏感词的敏感词的残忍吗?
这短短八个字,一共八十二画,加上标点符号也不足一百,却描绘出一个残忍、残暴到超出人类基本人性范畴的血腥场面。
这八个字,刺痛每一个人的良知,这是一个十岁善良女孩的地狱。这个敏感词的敏感词,性侵后又把可怜的女孩浸入水坑,再装进蛇皮袋里滚着碎石抛弃下山坡,连她卖百香果赚来的三十二块钱也不放过。
种种残忍,已经不能用人类的文字形容,倾三江五湖,难以洗刷其罪孽,杨光毅活着的每一秒都是对人类尊严的践踏。
这件事最让我注意的信息是,一审已经判决死刑,二审为什么认为自首是减轻情节?
这和素媛案原型赵斗顺出狱后要求面见受害者一样残忍,这种认定等于告诉潜在的凶手——不管多么残忍,只要自首,哪怕慢点,也会留条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