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并区分哲学中的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

如何理解并区分哲学中的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

谈论这个问题应该在哲学意义上而不是常识意义上,所谓哲学意义上就是在思存关系的基础上来反思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

首先我们要理解主客关系是以“我”的逻辑先在性为前提的,即以主体的存在为前提。只有我意识到“我”的存在,主体与客体才对立、主客关系才成立。如果没有自我意识的启蒙,主客关系不过是一种混沌的表象,也达不到哲学反思的层面。

所谓主体可以理解为人的思维,客体可以理解为被思维着的存在。那么我们把名称替换一下,主体客体化就意味着思维存在化,也就是说我们思维的对象变成了思维本身。客体主体化就意味着存在思维化,我们思维着的那个存在融入进了思维。

当思维存在化,表示我们已经在对思维的标准、方式、尺度进行着哲学上的追问,思维以自身为对象,反过来而思之,也就是对思想的思想。

当存在思维化,表示我们所思考的那个存在,已经被我们吸收、融汇,成为我们思维的一部分了,并且这个客体也被主体的理论所“污染”了,而不单单是完全客观的存在。跟“物我无间”“物我一体”有点类似。

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在哲学意义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并非绝对对立的,所有哲学问题都可以归结为思存关系问题,同样,如果不是以思存关系为前提的问题都不是哲学问题。

最后题主说的人把石头变成雕塑,在常识意义上是主体客体化,人通过实践把石头这个客体赋予了人的主观意志,变成了属人的雕塑,主体客体化。不过这就不是在哲学层面上讨论问题了,这是在经验意义上讨论。

最最后,写这个回答的时候我已经属于半睡半醒了,最近是在太忙了来不及详细地交流,其实这个思存关系很复杂没我说的这么简单,我说的也不一定对,欢迎指正。然后题主如果是想做研究那么一定要在思存关系上下功夫,如果就为了写政治题应付考试那么就不必这么费事了,怎么通俗怎么简单怎么来。这个回答我没审稿,估计有纰漏,题主有问题再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