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是正确的,而且不单是政治正确,也是法律和常识上的正确。
这讨论的其实还是“我可以骚,你不能扰”的问题。实际上没有足够的论据证明保守的穿衣风格对于降低遭受性侵犯的概率有显著的作用。即便的确有用(或对于减少被猥亵的几率有一定作用),我认为这也是由于社会机能的制约,将一部分保护权利的成本由无过错方额外承担。
在女性保护自身性权方面,女性作为无过错方确实有许多有效的手段。
其中有成本相对较低的,譬如:避免夜间独行、避免不良社交、避免在酒吧门口烂醉、保守穿衣(效果有待商榷,我们姑且算是一种方式)。
也有成本极高,几乎没有任何实际价值的,譬如:训练所有女性成为散打大师、对所有女性实施宵禁、自行毁容。
女性付出的成本包含机会成本、经济成本等。而造成这些成本的本质,是法律的法益保护机能不能完美实现,而且短期内也不可能完美实现。
同理,下面这段论述也是正确的。
因为给自行车上锁、安装防盗门、回家取钱包(或买一个)这类行为,都在增加我作为无过错方的成本。我可以诉求不支付任何额外成本的情况下,法益依然受到保护。这种诉求显然合理合法且正确,但并不安全(会事实上地提高法益被侵害的几率)。
2.
这类问题也不能和“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或者“我有在台风天里跳伞的自由”完全等同。因为对于真正的不可抗力,纯粹的天灾,它们并没有任何过错或责任的概念。而刑罚的功能就是出于报应主义和功利主义对犯罪者的惩罚、改造以及对潜在犯罪的预防。对于不可抗力,显然上述功能都不成立。如果你非要和闪电拳击,那么闪电是绝对不会被判死刑的,闪电也不会自我反省。但你和偷走你自行车的窃贼之间,你永远具备正确性(只要自行车的物权依旧受法律保护)。会受刑罚的永远是窃贼,即便你从不锁车。
如果我们不坚持无过错方对于不支付额外成本的正确性,那么不法侵害就会变得愈发理所应当、变本加厉。
如果不上锁的自行车就该被偷,那么很快锁不结实的自行车、钥匙设计不够复杂的自行车也应然被偷,最终只有车轮被焊死的自行车才得以保全。
反对“受害者有罪”,让社会整体形成良善的价值体系(无论男女),有助于减少无过错方用以保护法益的成本。
假如地球出现了一种能让所有不上锁的自行车立即转移到织女星的季风,那么这时候不给自行车上锁的人的确应该因铺张浪费被谴责(或者被织女星人谴责)。
3.
世纪初盗窃猖獗,自行车几乎易溶于夜晚——只要睡一觉便会人间蒸发。这时候你给自行车上三个锁也解决不了问题,恐怕只有将自行车锁到卧室,或者每天晚上给车座涂满润滑油才能让爱车免于被盗。
早期国内互联网的各类账号大多都是不限制密码复杂度的。当那些被密码典扫号机一触即溃的简单密码无法再保护账号安全之后,各类网站开始要求高复杂度的密码,开始推出五花八门的密码保护问题和申诉制度。2010年前后各类古怪繁琐的安全机制简直层出不穷,账号被盗却还是家常便饭。我时至今日都想不起来那段时间许多账号的密码,找回同样无门,最终只能任凭账号石沉大海。这就是典型的将成本由无过错方承担,直到智能手机的普及才有效缓解了这一问题。
发展中产生的问题只能依赖发展去解决。
一个高度理想的法治社会中,女性显然无需为保护性权额外支付任何成本,可以在深夜衣着暴露,亦或是偏僻酒馆放心地烂醉如泥。因为这种社会极高的道德和生活水准让公民无心犯罪,即便偶有发生,高效、公正的司法系统也会妥善处理这一切。
在这样的社会中,“正确”的权利是一定被“安全”保护的,或者说“正确即安全”。
而在到达这样梦幻的理想国之前,女性往往要额外支付一定保护性权的成本(即便这并不完全正确)。
因为此时应然的“正确”还无法带来实然的“安全”。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