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店 被投诉用了极限词,违反新广告法被举报。工商局一般会怎么处理?

京东店 被投诉用了极限词,违反新广告法被举报。工商局一般会怎么处理?

更新一下,国家工商局废止了绝对化用语的三个答复。

就是说,明确的绝对化用语只剩下法定的三个了。

然而国家局的本意是绝对化用语不能局限于几个定式。

以北京海淀来说,除了上述六个和一些具体法规明确规定的绝对化用语,最好和最具性价比也可以认定,但以上所有词都不是绝对不能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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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我不太明白被退回来了是什么情况。

打假人现在连这点本都舍不得了?

此类问题答过好几次了,就不太展开了。

第一、需要确认一下是什么用语。

除了已明确的国家级、最高级、最佳、顶级、极品、第一品牌。

在北京海淀大多数情况都不被认定为绝对化用语。

要看语境。

由于各地的认定标准和裁量权不一致,不便判断最终是否会处罚,会罚多少。

但是栗子案的影响挺大,估计不会轻易做出那种处罚。

给些提示:

我每周会处理五到十个类似线索,而半年来真正立案准备罚的只有2家,其中一个是涉及治疗功能,一个是贬低竞争对手,其他都移送其他机关了。

开发区分局(亦庄)今年一季度收到京东的申诉举报有两万三千多件。

我估计打假人最少占到一万五,广告类最少占一万二。

如果都罚了,早炸锅了。

第二、京东属于第三方平台,申诉归北京工商的开发区分局或者题主所在地管,举报归亦庄管但他们一定会移送到商家也就是题主所在地具有工商职能的机关,至于所在地接不接就没谱了。

第三,除非是太初级的打假人,都会提前提取证据,而且大多会去公正。所以现删已经来不及了。

积极改正倒是从轻和减轻的理由。

不管是谁提供的证据,只要证据的真实性没有问题,都会采用。

第四,本人确实是不主张商家赔钱。

而且是否处罚也和是否赔偿没关系。

但是不排除有些地方的行政机关比较懒或者程序不熟或者不负责任,赔钱就不管了。

第五,和打假人打官司的话,商品有问题是否判赔,各地不一致。之前北京是主张只要有问题就判赔的。然而各地现在肯定都有争论,而且已经动摇了。

这个可以看一下,照这个解释

附加一些链接,供题主参考。

关于诉讼

某绝对化用语问题

错误做法

不一定靠谱但是比较细的回答

食品广告的

有空的话,这个看一遍

我的回答里有好多类似的沾点边的,题主要是乐意,挨个去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