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肥料登记证?都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如何办理肥料登记证?都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可以委托给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办理,肥料登记证办理主要有以下的内容:

肥料正式登记办理:为让您的肥料产品顺利作为正式商品进行市场流通,我们的专业人员可协助您办理各类元素肥料正式登记、首次登记证申请等工作。

肥料样品检测分析:根据对应产品标准检测,提供复合微生物肥料、农用微生物菌剂、生物有机肥料、有机物料腐熟剂、大量元素水溶肥、含氨基酸水溶肥、含腐植酸水溶肥、微量元素水溶肥、中量元素水溶肥、缓释肥料、土壤调理剂、土壤修复菌剂、微量元素肥料、有机水溶肥料、中量元素肥料等样品检测。

肥料田间试验:我们有全品类的肥料田间试验服务,专业可靠的试验网络,可进行栽培试验、水肥试验、病虫害防治试验、因土壤而异试验、因作物种类而异试验等。

肥料续展登记办理:肥料登记证有效期一般为五年,帮助企业在肥料登记证有效期届满90日前提交申请资料,完成续展登记审批。

肥料变更登记办理:经登记的肥料产品在有效期内改变使用范围、商品名称、企业名称等行为,肥料登记证持有人应当向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申请肥料变更登记。

境外肥料登记办理:境外肥料登记办理主要协助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肥料企业或代理肥料企业,完成中国境内的肥料登记、包装、进口肥料等审批业务。

肥料省级登记办理:根据相关规定,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四类肥料产品的登记审批、登记证,需经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等农业部门办理和发放。

肥料年度质检报告:年度质检报告属于企业控制产品质量的自检报告。根据相关要求优先选择省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产品检测,每年度至少提交2个批次产品检测报告。

肥料登记证办理的相关项目:

肥料登记申请提交资料

1、农业部肥料临时登记申请书》或《农业部微生物肥料临时登记申请书》;

2、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表;

3、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出具的肥料生产企业考核表,附企业生产和检验条件相关设备照片;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产品执行标准:应符合《肥料登记资料要求》的规定;

6、产品标签:应符合《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肥料登记资料要求》的规定;

7、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由省级以上经计量认证的具备肥料承检能力的检验机构出具;

8、田间试验报告;

9、安全评价试验报告;

境外肥料登记申请提交资料

1、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应提交所在国(地区)政府签发的企业注册证书和肥料管理机构批准的生产、销售证明。国外肥料生产企业的注册证书和生产销售证明还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企业所在国(地区)使馆(或领事馆)确认。境外申请人需提交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加盖企业确认章);

2、《肥料登记申请书》;

3、 田间试验:申请人应按相关技术要求在中国境内开展规范的田间试验,提交每一种作物1年2个以上(含)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2年以上(含)的试验报告。土壤调理剂(含土壤修复微生物菌剂)试验应针对土壤障碍因素选择有代表性的2个地点开展,提交连续3年(含)以上的试验结果;

4、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应提交相应的企业生产和质量检测设备设施(包括检验仪器)图片等资料;

5、产品标签样式,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标签样式;

6、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包括企业的基本概况、人员组成、技术力量、生产规模、设计产能等;

7、产品研发报告:包括研发背景、目标、过程、原料组成、技术指标、检验方法、应用效果及产品适用范围等;

8、生产工艺资料:包括原料组成、工艺流程、主要设备配置、生产控制措施。

肥料登记证办理程序

1、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肥料窗口审查申请人递交的《农业部肥料临时登记申请书》或《农业部微生物肥料临时登记申请书》及其相关资料,申请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2、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查。

3、农业部肥料登记审评委员会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评审。

4、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根据有关规定及评审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种植业管理司司长(受部长委托)审批后办理批件。

肥料登记证办理的相关标准:

1、GB/T 17767.1-1999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测定。

2、GB/T 14540.3-1993 复混肥料中锰的测定方法。

3、GB/T 10513-1989 硝酸磷肥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

4、GB/T 14539.1-1993 复混肥料中砷、镉、铅的测定 试样溶液制备。

5、GB/T 3600-2000 肥料中氨态氮含量的测定 甲醛法。

6、GB/T 8573-1999 复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测定。

7、QB/T 2849-2007 生物发酵肥。

8、GB 15063-2009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