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主义与客观唯心主义有什么差别?

唯物主义与客观唯心主义有什么差别?

唯物主义与客观唯心(还有主观唯心)是纯粹理性的的哲学分类,研究的是“人如何认知世界”的学问。与研究“人与人或人与社会关系”的社会科学类哲学要区别开来。

唯物主义与客观唯心的主要区别是在认知论上的区别,前者是可知论,后者是不可知论(不是赫胥黎的无知论)。并基于此形成的:在人(意识)对世界(物质)进行认知的过程中,是谁决定了谁的区别。

唯物主义认为在认知过程中,是物质(世界)决定了意识(人)。即只有还未被人所认知的,而不存在人所不能认知的。物质是啥,人就认知出啥。也就是可知论。

客观唯心认为在认知过程中,是意识(人)决定了物质(世界)。但是与主观唯心所认为的“存在即感知”不同,客观唯心承认物质(世界)的存在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

即客观唯心主义认为:人所认知的世界,是其通过我们的感官投射到我们大脑中的投影,而非其本真。

这里物质(世界)就出现了两种性质:投影与本真。

投影受到人(意识)的感官加工,是被意识所最终决定的,即意识决定物质。

本真无法进入人的大脑,所以也就不存在被认知的可能性,即不可知论。但是并不能因此就说物质的本真不存在,因为没有了本真,投影也就不存在了,即客观世界的存在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

这里要说一下赫胥黎的无知论(这才是被大多数人称为的“不可知论”)。赫胥黎认为人对超出意识所能认知范畴的“本真”是否存在是“没有知识的”,所以即不能说其存在,也不能说其不存在。我显然不认为这叫做“不可知论”。

我所说的“本真”,就是康德所谓的“物自体”,也有翻译成“物自身”的。

康德说:物自体不可被认知。

马克思说:不可被认知的物自体不存在。

赫胥黎说的则是:物自体存不存在不知道。。。

所以,唯物主义的可知论和客观唯心的不可知论,是对“物自体”是否存在的对立观点。而赫胥黎的观点应该被称为“无知论”。

客观唯心主义认为自然科学的被给予性来自于:人与人在信息层面上所达成的共识。

即你我同时看到一个红色,由于我们各自感官的生理差别,导致这个红色在我们各自大脑中的投影并不完全一样。但是我们各自大脑中的投影是稳定的,所以并不会妨碍我们在一堆颜色中识别出刚才那个红色,并达成这是同一个颜色的共识。

而唯物主义者认为人可以认知世界的本真。

所以唯物主义者认为自然科学是“真理”,而客观唯心主义者认为自然科学是“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