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

显然是不构成的。

信用卡诈骗罪要求的“恶意透支”,包含的要件之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因此,哪怕是客观上透支以后没还钱,经催收后仍不归还,只要主观上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不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当然,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被坑的情况。比如在开户的时候,可能银行方或者代办开户的人会哄客户在开户资料上造假,虚构收入证明或者其他收入材料,以便“额度更高一些”。但是一旦透支以后还不起款,这些虚假材料就会被视为证明“非法占有的目的”的证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