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的共和制强调的是共识,是妥协,而不是对抗。
共识达成的方式是大家相互熟悉,可以坐在一起推心置腹的讨论。参议员被选上来,就是代表选民,参与到这个参议院的社区里进行讨论。
具体在规则上,就是不采用简单多数,只有 3/5 多数,才能强制结束议题讨论,进入投票。而某个参议员迫使大家继续讨论而不投票的方法之一,就是这个 Filibuster。其实早期只是一个胁迫的手段,大部分情况下只是说说,就让大家坐下来接着谈,谈不拢就算了,不拉下脸来硬上。
所以参议院推进事务都是比较缓的,以妥协为主,而不是党派斗争。直到最近两年。
众议院当然也想这样,比如制度上对议案的讨论,每一个修正读完,任何一个议员都可以要求停下来,进行补充修改(参议院是每个参议员都可以提出自己的修正)。
但是很快众议院的规模就让这种坐下来谈的方式不合适宜了。
因为众议院人多,不可能大家都互相认识,而是形成各种小团体。同时众议员的任期短,选民小选民诉求更直接具体,两年就要面临再次选举,所以众议院里更需要党派来指导大家统一行动,所以才会有党鞭这样的职位,也有一些非常规快速实现政治目标的方法。
大致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