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是属于行政救济途径还是司法救济途径?

行政诉讼是属于行政救济途径还是司法救济途径?

诉讼了,当然是司法救济了,都找第三方——中立第三方,法院来居中审判了。

至于行政复议,就是行政机关内部的自我纠正,属于行政救济。某些行政复议是终局性的,例如国务院来复议的,那就是终局性的。但某些行政行为必须复议前置,才能去诉讼,你不经历复议,法院是不会理会的,例如海关罚款、税务纳税额度等问题的争议。

除了复议前置的案件,你可以直接就去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先复议,复议了还不爽再去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