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看见薛之谦李雨桐事件洗白帖子,真实性如何?

微博看见薛之谦李雨桐事件洗白帖子,真实性如何?

1.19 二更

薛粉总说李雨桐早不爆料晚不爆料偏要在复合时候看不得人家好过。对此我的观点如下:

根据石锤,薛自称他想要这个孩子但高死拖着不想离导致被迫打掉,但高在孩子打掉之后没一个月就同意离婚了。那么高才是蓄意报复,分居两年多了,自己和老公过不下去不想过了也见不得别人好过的人吧。别说结婚证是政治正确。结婚证是两个人的契约,谁被违约了找违约方补偿去,第三方没有监督和维护的义务。

按照正常人的逻辑,薛和高中间隔着一条人命,还有复合的空间么?这个仇恨能轻易化解么?

好了,如果薛高不复合,薛和李就是普通分手,以后该找下任找下任。李不会爆料。

但是薛高居然能复合,原因是什么呢?分三种情况讨论:

1)薛高没感情,为了卖人设复合。那么卖人设取得的超出自己才艺范围内的得利伤害了李小姐的感情,是不是应该分一部分利润作为补偿呢?

2)薛高真爱,感情一直没破裂。这个模式就是夫权男享受男权社会性别红利,妻权女充当伥鬼。薛在外滥情,不想玩了玩不起了就拿高当做幌子甩掉婚外女友,或者暗示/明示高出面替他解决掉麻烦。妻权女(高)以戴绿帽子和帮渣男擦屁股为代价交换正妻的身份和经济权利。这TM不撕留着过年?

3)薛是抖M,谁威胁他他爱谁,或者迫于威胁不得不答应复合。好吧,这么多年了才知道这货是敬酒不吃吃罚酒的主。果断上锤子啊。

当然以上是基于薛在录音里的陈述是善意诚实的而不是满嘴跑火车的。如果薛在录音里的话是假的,那么李撕他更没毛病了。为什么早不撕?因为现在才知道录音里的话是假的啊,之前没理由认为那是假的啊。这个时间线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录音里的话是假的那一刻开始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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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更新

给张梁介绍工作那个微信截图我刚从谦谦玉手微博里看到。这种介绍工作的性质是互惠互利的还是单方面有利于张梁的?至少图中没有证据证明是后者。

薛粉都是喜欢把合作中自己的那份贡献说成施恩与别人,然后挟恩图报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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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只赏其作不问是非。因为关注是非的话,我分分钟想跳反了啊。

首先,李雨桐要不要钱和薛之谦有没有错不构成因果关系。爆料人的动机可能影响到无石锤陈述的可信度,但因为爆料人有经济诉求,所以石锤也成假的了?这是什么逻辑?

其次,关于合作开店的收益分配,根据薛的陈述,薛李二人拿的钱差价是229万。因为前期都是五五分成,这个差价只能来自于合同变更后李80%,薛10%,其他二人10%。那么自合同变更至李退出期间利润是229/(0.8-0.1)= 327万。UU在15年上半年这么糊么?

其三,薛粉说李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并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这个房子是拿薛的钱买的还是拿李自己的分红买的。薛粉说因为李买了这个房子所以薛没有早离婚的,薛不是说最开始高要一套房子+300万么,房子是李买的,薛分红那850W干嘛去了?离婚这件事在薛的心目中是什么程度的优先级?

其四,薛粉说李打胎是在谈判之前打的。但是李没有任何告知义务。至于过度脑补的是否假孕啊,病例是不是买的之类的,薛是一个30+的人,不是小孩子,病例真的假的,那个孩子到底存不存在或者是不是他的他自己没有数么? 到底是什么心智的人才能说因为他傻他不计较所以不管是不是他的他都赔钱?

其五,那个封口协议的条款: 如果乙方损害甲方名誉,一经查出甲方可以要回那200万。没有惩罚性赔偿么? 那就是签完这个协议李不爆料可以白得200W,而不签或者是签了之后想啥时候爆料啥时候爆料李都没损失自己的钱。所以这个协议是李家发起的?敲诈者找被敲诈者签封口协议,内容是我不说出去你给我钱,但是我以后想什么时候说出去就什么时候说出去,大不了钱还给你,我自己又没倒搭钱。被敲诈者居然还签,傻逼么?所以我倾向于认为薛上赶着求李家签协议收封口费,但是李家有点傲娇,所以薛才把条款降到了『一经查出要回封口费』,恐怕如果协议写的是『一经查出双倍赔偿』的话,李家就不签了吧。

其六,薛粉说因为李雨桐今年要合作开店证明薛人品没问题。且不说没有聊天记录作为石锤,就算有石锤,『要求利用影响力做宣传』和人品好坏有关系么?又不是共同运营。微博上找段子手打广告的都要考察人品么?

某部分网民的逻辑水平不提高,喊薛之谦滚出娱乐圈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脑残粉就在那里,不来不去,没有薛之谦也有薛之百薛之万屁股万屁股兔屁股斯瑞。

为了投票夜以继日的忙活的小粉丝(免费水军)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咪咕汇投票薛之谦力压TF三小只,但是微博的热搜疯狂打call,三小只中有一个拿了60个称号,另两个分别是二三十个称号,但是薛只有十几个称号么?当然免费水军要能想到这一层就不会去当免费劳动力了。资本动动手指顶小粉丝点多少万下鼠标啊?

李雨桐如果有错,也是错在分不清爱情和碍情邪教的区别。在我看来,她是男本位爱情观和生育观的受害者。爱情和合作育儿不应该强行捆绑。作为生育主体的母亲,如果选择留下孩子,那么应该以从孩子的角度,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审慎选择育儿合伙人和雇员,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生父及其他近亲属。如果选择放弃孩子,那么也没义务告知(注意是告知,不是商量)孩子生父。妻权不是留下孩子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在我眼里她唯一的不完美和不潇洒就是把薛是否授予她『妻权』当成是否留下孩子的条件。这最终成为了薛粉攻击她的突破口。但娱乐圈声色犬马,以她所处的圈子和交往的人,是没机会接触女权和女本位生育观爱情观的。这就是我虽然叹惋她但是不想就这种不完美而批评她的原因。

我不把李雨桐堕胎当做薛之谦的黑点也是基于以上原因,除非有理由证明薛是用心理战术有目的的劝诱李雨桐堕胎,而不是协商无效。我眼中薛的黑点和嘲点在于:

1)医闹

2)引导网络暴力

3)一边卖着不赚粉丝钱人设一边卖定价远超于价值的衣服。(联合黄牛炒票事件?上上谦性价比?这两点存疑)

4)炒作,什么事情都能借机炒。为炒红和洗白什么没有下限的招数都敢用

5)文化水平低导致的语言粗俗

我还会接着粉他的歌和综艺,他的颜值和音色。但是他本人,是了解的越多越想跳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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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个题。

最后说一说对薛高复合的个人看法。薛兜兜转转最后选择了高不是因为把柄,而是因为势均力敌。高没有一技之长,不事生产又贪图富贵想留在上海,那么必须依靠薛,这是薛的筹码,他知道他和高无论分歧到什么时候都可以坐下来谈判,无非是钱多少的问题。否则以薛一贯以来表现出来的缺乏安全感和阅人无数的经历,他认识高那么多年,在发现高的心机之后会不早早止损?除非他能找到比高更好的下家。但包括李在内的大多数有独立经济来源的女人都不能任由他在外面胡搞还配合演戏吧,万一发现被骗了,薛未必有足够筹码驾驭得了那些女人保证她们不会情绪化不会爆料。

那个净身出户赔偿1000W的『深情』人设我是不吃的,如果是黑吃黑被讹诈的话还好点,如果是真的,那我内心鄙视但是看在他整容后颜值还不错的份上当然选择不嘲他。

基于以物质交换人身权利(性权利和生育权利)的嫁娶婚制度本来就是罪恶的,因为千金散尽还复来,但是年轻时候用青春交换金钱,失去事业上升期的后果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逆的。这就是我支持女本位爱情,反对披着爱情外壳诱导女人放弃事业以人身权利交换经济资源的『碍情邪教』,这本就是一个非常不公平的赌博,男人是庄家,女人是赌客,输的永远比赢的多。

薛之谦那个『因为女方用青春陪伴了我所以我该补偿她』的意思就是,因为她押注我而导致她失去了押注他人的机会,所以我要保证她只赢不输的权利。在大多数女人被碍情邪教洗脑的我国,这种价值观是很危险的,有『模范』庄家做出了保证只赢不输的错误示范,会诱导更多的人进入赌场。

一个孩子不爱学习,如果家长都没有哪怕试图督促教育一下他,就表示你想学就学不想学就不学反正家里有的是钱。这种家长会被骂死的。

那么一个女友或者妻子表示不想工作,男友或丈夫没有哪怕提醒一下她需要有安身立命的本事,就表示『我养你』,离婚净身出户给的是钱和房子,而不是稳定经济来源。这TM叫深情人设?

薛之谦作为一个公民,自己这样做,是为小恶。但当他以明星身份炒作这件事情并且让大众认同他是『深情人设』,这就是大恶了。

幸亏我知道这个人的时候他人设已经崩了。否则我早早就一生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