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举个例子:兰溪市(县级市),县级市政府的行政管理权限比县政府大一些。不过就今天讨论的主题,显得不那么重要。看人口,常住人口57万(2020年统计)。但是嘛,多多少少都有几万、十几万的外来务工人口等。
人口规模达到了50万,相应的管理规模一般处于中间的位置。毕竟有一些县或者县级市人口保守常住人口都在100万,加上外来人口,那就更多了,尤其是江苏、广东、浙江省这些县城,务工人口多啊!像东莞2021年疫情期间,东莞核酸检测,一天干出了1500万剂,但是东莞常住人口差不多1000万,说明东莞外来人口就有500万。题外话,想说不要单纯看常住人口。行政管理需要考虑得太多了,公职人员的核减都是围绕财政、人口进行调整的。
人口规模达到了50万的县,公务员数量保底在1500人,再算上参公、事业编及工勤人员等吃财政饭的总体人员,至少6000人以上。
参公事业编虽然执行公务员法,待遇和公务员无异。按照2020年3月印发的《公务员范围规定》,计算县城公务员数量主要统计以下八类单位中在职在编人员,不包括工勤人员:
一是县党委机关 ,包括县委、县纪委领导人员,县委工作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县纪委机关及其派驻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党委机关工作人员。
二是县人大机关,包括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机关内设机构和办事机构工作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
三是县行政机关。包括县政府领导、县政府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工作人员,乡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
四是县政协机关。包括县政协领导、政协机关内设机构工作人员。
五是县监察机关。即县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及派驻党政机关的监察机构工作人员。
六是县审判机关。即县法院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
七是县检察机关。即县检察院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
八是县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
以上八类单位机关在职在编人员除工勤人员外都是公务员。
主体主要在县行政机关,以公安局为最。一个五六十人口的县城的公安专项编制即公务员一般在400人左右,其余全部由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补充力量。
除公安局外,一个中等规模以上县城的行政机构数量一般在37个左右,每个部门实有公务员编制平均不会超过10-15个,算下来总共在500人左右。
县委工作部门在10个左右,平均每个单位10余个公务员,总共有100多个公务员;
县人大和政协公务员相对多一些,加起来最多七八十个;
县法院和检察院100个左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机关50-60个;
乡镇街道平均一个15个公务员,如果以15个乡镇、街道计算,总计200余个公务员。
这样全部算下来,一个六七十万的县城公务员保有量保守估计至少在(400+500+100+80+100+60+200)≈1500人以上。
而事业编与公务员的数量比例是1:3,一个县城有1500个公务员,那么事业编保守也有4500人以上。再在加上参公人员。以每个人平均每月4000元为标准工资计算,一个县里每月要拿出3000万元用来发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