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入驻 B 站?

如何看待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入驻 B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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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分享一个罗老师的鸡汤视频

视频来源:B站up当橘者迷

以下是原回答

在我们这个14亿人的国度里,请问什么考试最难?

如果你说是高考或四六级,一定有一大票人表示同意,毕竟从报名人数来说,四六级与高考的报名人数最多。

但如果从考试通过率来说,或许司法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参与者,会率先跳出来表示不服。

没有一个人能在备考司法的时候喜笑颜开。

低通过率,延长的备考战线,昂贵的需要实时更新的教材,庞大的题海...造成了很少有人愿意抱着玩玩的心态去参加法考。

那么,应该也很少有人会想着,我没事看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视频吧~

如果你这么想就太naive了...

如果你上B站,输入“法考”,搜索结果和点击量会告诉你真相。

看物理、看化学、看历史、看法考,已经成为许多人上B站的动力。尤其是法考视频的忠实观众们,很多既非法律专业,也不以通过司法考试为目的,而是因为一个叫“罗翔”的男人——他正成为一颗冉冉升起的B站新星。

没事上B站看看司法考试的视频,尤其是罗翔老师又讲了什么新段子(哦,不,新案例),已经成了某些人雷打不动的日常功课。

譬如,罗老师分析为什么在高速公路上扔钉子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但在铁路轨道上放钉子,就不构成犯罪时,他先选择主动“自首”。

他坦言小时经常喜欢“破坏交通设施”,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在铁轨上放一根长钉子,火车一过,就变成一把匕首, 还表示他玩了那么久,火车从来没翻。

以这些有趣的案例,他再引申出构不构成这项犯罪的关键是经验法则的判断,有没有可能造成交通工具的倾覆毁坏。

当然,罗老师也还有一个更远大的梦想:

不止如此,罗翔老师也是一位对刑讯逼供手段极为了解的男人(严肃)。

刑讯逼供,分为肉刑和变相肉刑。只要是让人的人身受到痛苦和摧残,都能解释为刑讯逼供。

比如罗老师说的这个,关在狗笼里面,让狗来舔你,这个绝对算刑讯逼供。又比如咱们稍微文明一点,冬天被扒光衣服在户外跑圈,夏天38度气温下被迫裹上羽绒服,这可也是刑讯逼供。

受到罗老师的熏陶,在每一个法律教育视频下方,都有许多网友(激情)讨论罪名。

那么,罗翔老师究竟何许人也?

从网络搜索结果来看,罗翔是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毕业,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也是司法考试辅导机构的一名培训老师。

在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曾数次入选“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老师”,被人称作“刑法学小王子”。

而罗翔在网络上的走红,首先是其所在的法律考试辅导机构,在B站的官方账号上传了一系列包括刑法、民法、行政法、刑诉在内的免费法律教育资源。

随后,多位B站UP主又通过“”化长为短,取其精华”,以【法考-xxx罪】,【趣味教学】 【法律段子 】 为标题,将以罗翔讲解刑法为代表的一批法律教育视频,推向了更多本来不学法的人。

从迷之微笑,到嘟嘟嘴的表情,从把妇女说成妇铝,把湖南说成浮蓝等等可爱的湖南口音,再到“犬决”、“死刑方式”,妨碍公务罪,流氓罪等千奇百怪的刑法案例分析,罗翔逐渐成了网友眼中,那个能让人上瘾的男人。

没想到吧, 看刑法视频也能看出“上瘾“两个字。

也许过不了多久,网上打招呼可以说:今天你学法了吗?

但是,尽管因为个人鲜明的风格,罗翔的刑法视频火了,也有许多人在其视频面前直接以法律段子作为标题,但就罗翔本人来说,将法律教育娱乐化并不是教学的目的。

在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学生会推送的一篇文章中,罗翔的同事方鹏曾提到一件事:

“今年,罗老师讲司法考试,讲了这样一个案例:张三绑架了被害人王五,对王五家属进行勒索,这时李四加入说帮张三去勒索,请问这个李四怎么定性。罗老师说这个在我们刑法中叫承继的共犯,是中途加入的共同犯罪。但底下的学生一片哗然,说外面辅导的老师说命题人给出了新观点,不是承继共犯,是敲诈勒索。”

事实上,这是罗翔和方鹏以前共同出的司法考试题,而两个命题人对于此案的观点一直没有变过。 这事促使他们思考目前市场上司法考试辅导,“硬是讲成歪理,还有很多人学,这样很愚昧,很滑稽!”

而罗翔,并不仅仅是因为他将刑法变成了段子才受到学生和网友欢迎,更是因为在那些逗人发笑的案例分析背后,罗翔始终在传达法律教育应该有的严肃精神。

面对"小三索要精神损失费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的问题,他传达的是“法律要尊重民众的情感但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在讲解死刑方式时,他会开玩笑说, 凌迟处死和北京烤鸭的的关系, 同时严肃地反对严刑酷法。“因为人是目的, 人不能是纯粹的手段。”

3月9日,他正式入驻了B站,并发布了一个打招呼的视频,结果分分钟粉丝就破了百万了,而那时候他还是个lv1的新人账号,就算是几天过去了,这个账号目前也不过是个等级2的纯“新人”,但是却已经坐拥百万粉丝,太强了。

罗翔老师的课程风趣幽默,金句频出,语言和举例都浅显易懂,让不少本身并非法学专业的人们也听得津津有味前去围观,火了也是理所当然的。不过,他最近才注册了B站账号,并自己去入驻了,并且一夜之间吸引了百万粉丝,达成了“最速百万传说”。

在他的课程中,诞生出了诸如“法外狂徒张三”、“很多学了法律的同学,学多了,常识就没了,因为已经丧失人性了”的段子,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和喜欢。

不仅仅是段子,他还用各种生动的案例,向大家传递着何为法律社会应该有的三观,不仅应该尊重法律,更加应该尊重人性,尊重劳动人民的朴素情感,让听课者为之动容。这些年诸如昆山龙哥被反杀一类的案子,最终结果大家都看到了,既尊重了法律,又尊重了人民的正义情感,堪称典范,我想,这其中也有罗翔老师这样的法律传播者、科普者的一份努力。

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罗翔老师真的是一位好老师,他的课语言简单,举例生动,用一种大家都能够听得懂的方式,科普了法律知识,就算是我这种从来没有学习过法律的人,听他的课也能听得津津有味,虽然可能很多人是当段子听的,但是在嬉笑娱乐中,罗翔老师说过的话并不是当成了耳旁风,而是记在了心底,这也是普法科普最伟大的意义所在了。